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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有關您所詢問身心障礙者租金補助問題回覆如下:
1.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之申請期間為每年1-2月及7-8月;本縣身心障礙民眾如欲提出補助申請,應向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時請備妥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公所可索取)。
(二)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計點標準表(由公所填寫即可)。
(三)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全戶最近年度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證明暨稅籍資料。
(四)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
(五)載明租賃房屋實際使用面積之租賃契約書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合法房屋證明。
(六)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3.如對本補助有任何疑問,歡迎至各鄉市公所社會課詢問承辦人員或致電澎湖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9270901洽承辦呂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