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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解釋令
  • 發布日期:2022-05-11
  • 發布單位:勞工行政科
  • 內  容:



  • 勞工確診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於隔離治療期間,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者,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並自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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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