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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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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須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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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
  • 發布日期:2021-07-13
  • 發布單位: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內  容:
  •  
     
    申請人
    1. 房屋所有權人。
    2. 管理人。
    3. 現住人。
    4. 利害關係人。
    5. 受委託人。
    申辦期限
    1. 隨到隨辦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或現住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 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或房屋使用執照。
    3.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4. 申請人為管理人或利害關係人時,應帶利害關係書件正本。
    5. 規費:每張20元。
    注意事項
    1. 現住人被通報遷出未報者,不得申請。
    受理戶政事務所
    1. 房屋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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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