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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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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須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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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
  • 發布日期:2021-04-23
  • 發布單位: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內  容:
  •  
     
    申請人
    1. 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申辦期限
    1. 隨到隨辦
    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3. e-mail信箱帳號 。
      建議可先行下載並填寫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可加速臨櫃申辦之時間。
    注意事項
    1. 103年7月1日起開放自然人憑證部分憑證作業可由受託人代為辦理服務。依自然人憑證各項憑證管理作業規定,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外,其他各項目均得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委託代辦除憑證IC卡停用、復用功能外,其餘均需攜帶委託人之IC卡。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並確認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之內容正確性並親筆簽名及用印,由受委託人攜帶該委託書、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2. 民眾於戶政事務所申請恢復戶籍、變更姓名或變更身分證字號後,憑證管理中心資料庫與戶役政資料庫需三個工作天更新資料,故民眾需於戶籍遷入、改名或變更身分證字號三個工作天後才可申辦自然人憑證。
    3. 憑證有效期為5年,可於到期日前60天或屆滿後,線上下載展期程式或臨櫃辦理,再展期3年。
    4. 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條碼版可加速臨櫃申辦之時間。
    5. 卡片PIN碼輸入錯誤連三次遭鎖卡,使用【用戶代碼】即可立即解卡並重新設定卡片PIN碼。
    6. 【用戶代碼】忘記時,須本人持自然人憑證及本人身分證正本或上網下載代辦事項委託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即可重新設定新的【用戶代碼】。
    7. 在如有任何疑問或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0-117,「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設有專人為您服務解答。
    受理戶政事務所
    1. 申辦自然人憑證並無戶籍地限制,可跨縣巿辦理,民眾可親至鄰近有辦理此項業務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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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