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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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認識七美
七美鄉是台灣澎湖縣最南端的一個鄉,全鄉均在七美嶼一個島嶼上,約在縣治馬公市南南西方29海浬(36公里)處。
話說戶政向來皆被稱為庶政之母,與民眾接觸也最為頻繁,其績效之良窳,影響政府形象甚鉅,本所深切體認此重責大任,乃秉持親切、熱忱、主動、積極的服務態度,主要目的是期盼能給予舒適、溫馨的人性化服務,確實提供優質服務品質。
茲將本所為民服務之品質目標與便民服務措施簡述如下:
話說戶政向來皆被稱為庶政之母,與民眾接觸也最為頻繁,其績效之良窳,影響政府形象甚鉅,本所深切體認此重責大任,乃秉持親切、熱忱、主動、積極的服務態度,主要目的是期盼能給予舒適、溫馨的人性化服務,確實提供優質服務品質。
茲將本所為民服務之品質目標與便民服務措施簡述如下:
貳、服務時間與櫃台
為方便上班民眾及假日結婚者的需求,除一般正常上班時間外,我們採行彈性上班措施,中午不休息,假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詳細如下: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17:30
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2:00~13:30彈班照常服務。
假日:採事先預約辦理結婚登記
(假日結婚若事忙無法當日登記者,可提前3個辦公日,先行辦理登記,可免當日往返奔波)
綜合受理櫃台2個、自然人憑證專辦櫃台1個,服務台1個。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17:30
每週一至週五:中午12:00~13:30彈班照常服務。
假日:採事先預約辦理結婚登記
(假日結婚若事忙無法當日登記者,可提前3個辦公日,先行辦理登記,可免當日往返奔波)
綜合受理櫃台2個、自然人憑證專辦櫃台1個,服務台1個。
參、服務守則
- 遵守辦公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 儀容端莊整潔,態度和藹可親。
- 民眾戶政疑難,主動積極服務。
- 申請手續不全,一次告知補正。
- 審慎細心登記,確保資料正確。
肆、服務項目
- 戶籍登記:
(一)身分登記: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死亡、死亡宣告等登記。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遷入、遷出、住址變更等登記。
(四)分(合)戶登記
(五)出生也登記
(六)其他登記:變更(姓名、配偶姓名、父母姓名、身分證號碼)、更正(出生年月日、出生別、父母姓名、養父母姓名、配偶姓名)、撤銷及廢止登記及原住民身分登記等。 - 文件核發:
(一)戶籍謄本(含英文謄本)
(二)國民身分證
(三)戶口名簿
(四)印鑑登記、變更與證明
(五)各類申請書及附繳證件影印
(六)自然人憑證
(七)親等關聯資料 - 國籍變更核轉:
(一)歸化國籍
(二)喪失國籍
(三)撤銷喪失國籍
(四)回復國籍
(五)撤銷國籍
(六)換發或補發國籍許可證書
(七)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 門牌業務:
(一)門牌初、增、併編釘申請
(二)門牌證明申請
(三)鋁製門牌釘製 - 其他服務:
(一)戶政法令查詢
(二)各項戶籍申請案件查詢
(三)其他機關相關業務查詢
(四)首次申辦護照之人別確認服務
(五)指定郵件送達地址
伍、辦理期限
透過戶政電腦化的實施及追求簡政、便民、革新的目標,我們力求最快速、便捷的服務,希望做到不讓你多等一分鐘,不多跑一趟路。
一、本所權責範圍內處理的戶政事項:
(一)一般戶籍登記案件:隨到隨辦。
(包含身分、遷徙、出生地、初設戶籍、變更、更正、撤銷及廢止等登記)
(二)文件核發:隨到隨辦。
(含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口名簿核發。惟英文謄本6天、身分證補換領需核對人貌者3天)
(三)各項戶籍事項函詢:3天。
(四)門牌編釘:3天。
(五)更改姓名:隨到隨辦 (14歲以上申請改名3天)。
(六)自然人憑證:隨到隨辦。
(七)親等關聯資料:7天。
(八)首次申辦護照之人別確認:隨到隨辦。
二、轉陳縣政府、內政部核准的戶政事項:
國籍歸化、喪失、回復等案件,3天內陳報縣政府。
(縣府6天、內政部7天,合計16天,不含查證及在途期間。)
一、本所權責範圍內處理的戶政事項:
(一)一般戶籍登記案件:隨到隨辦。
(包含身分、遷徙、出生地、初設戶籍、變更、更正、撤銷及廢止等登記)
(二)文件核發:隨到隨辦。
(含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口名簿核發。惟英文謄本6天、身分證補換領需核對人貌者3天)
(三)各項戶籍事項函詢:3天。
(四)門牌編釘:3天。
(五)更改姓名:隨到隨辦 (14歲以上申請改名3天)。
(六)自然人憑證:隨到隨辦。
(七)親等關聯資料:7天。
(八)首次申辦護照之人別確認:隨到隨辦。
二、轉陳縣政府、內政部核准的戶政事項:
國籍歸化、喪失、回復等案件,3天內陳報縣政府。
(縣府6天、內政部7天,合計16天,不含查證及在途期間。)
陸、便民服務措施
- 異地申辦戶籍登記:
- 認領登記
- 收養登記
- 終止收養登記
- 監護登記
- 廢止監護登記
-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 廢止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 出生地登記
- 戶籍地已辦妥姓名變更或更正登記者之關係人,須隨同辦理配偶姓名、(養)父母姓名變更或更正者之變更或更正登記
- 因認領、收養、終止收養案件須改姓與隨同改姓者之變更姓氏登記
- 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回復漢人姓名登記及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並列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者。
- 經法院裁判確定之姓氏變更宣告、離婚、撤銷離婚、撤銷結婚、死亡宣告、撤銷死亡宣告等6項戶籍登記。
- 輔助宣告、撤銷輔助宣告。
- 國人戶籍資料所載之外籍配偶資料變更、更正、或補填及經法院裁判確定或調(和)解成立同時辦理結婚及離婚登記。
- 異地申請核發戶籍謄本、補(換)發戶口名簿、換發國民身分證、中英結婚證明及離婚證明(97年5月23日後結婚、離婚登記者)。
- 受理預約結婚登記便民措施:因應結婚登記之實施,開放3個辦公日前預約。
- 到府服務:對於重大疾病或行動不便之民眾須親自申請案件者,本所實施服務到家措施。
- 到校服務:轄區內各國民中學年滿十四歲之學生初次請領國民身分證,由本所每年定期派員至校受理。
- 聯合延伸服務:本所與地政、稅捐、監理、郵政等相關機關合作,共同推動便民五合一服務措施。
- 協助受理生育補助:代為受理民眾申請生育補助費,轉請衛生所辦理。
- 網路預約申請登記及線上申辦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柒、未來努力方向
為提昇行政效率及配合電子化政府,准依內政部規定擴大戶政業務異地辦理及開辦五合一延伸便民服務措施,免除管理之籓離限制,提供跨區、跨直轄市、縣市,擴大為民服務,本所服務的軟硬體方面,普獲市民認同,但是服務永遠沒有止境,品質也確有改善的空間,所以今後本所仍以「貫徹簡政便民,提昇服務品質」的目標,時時自我惕勵,賡續推動簡政便民措施,積極研究創新、力求進步,主動參與民間社區服務,結合民間力量,展現更卓越的服務品質,追求圓融滿意的境界。
信件陳情、反映:
本所地址:88341澎湖縣七美鄉平和村10鄰頂茄埕9號之3
服務專線:(06)-9971263 (06)-9971145
傳真機:(06)-9971438
電子郵件信箱:chime145@cthr.penghu.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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