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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縣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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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方式

        民眾若欲參加縣民時間者,應於實施前1日,以網路申辦、書面、口頭或電話登記等方式,向本府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由服務中心依其陳情事項之業務性質通知相關業務單位主管列席說明。


 
實施時間:

每週二下午4時至5時30分(遇假日暫停實施)。

實施地點:

本府第2會議室(後棟2樓西側)。

申請方式:

專人受理:為民服務中心(本府行政處【前棟1樓東側】)

服務電話:

06-9263311

相關法規:

澎湖縣政府縣民時間實施要點 (PDF檔)

年度報告
        ‧112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7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6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5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3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2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1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100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9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8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7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6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5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4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3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2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1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90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89年度辦理縣民時間案件分析(PDF檔)

 
  • 秘書長蔡淇賢主持縣民時間 ,縣府主辦單位到場說明 ,回應民眾陳情

    縣民時間辦理現況,由縣府一層主管主持及業務單位到場說明,回應陳情民眾。實況一

  • 秘書長蔡淇賢主持縣民時間 ,縣府主辦單位到場說明 ,回應民眾陳情  實況一

    縣民時間辦理現況,由縣府一層主管主持及業務單位到場說明,回應陳情民眾。 實況二

  • 秘書長蔡淇賢主持縣民時間 ,縣府主辦單位到場說明 ,回應民眾陳情  實況一

    縣民時間辦理現況,由縣府一層主管主持及業務單位到場說明,回應陳情民眾。  實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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