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門村赴台文化之旅活動(截標日期:2018-08-10 09:00)
[機關代碼]3.76.56.52
[機關名稱]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單位名稱]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機關地址]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聯絡人]歐東昇
[聯絡電話](06)9921731分機103
[傳真號碼](06)9922857
[電子郵件信箱]kx58310@hth.penghu.gov.tw
[標案案號]A1070731-1
[標案名稱]隘門村赴台文化之旅活動
[標的分類]勞務類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998,05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998,0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7/08/02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否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否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7/08/10 09:00
[開標時間]107/08/10 09:30
[開標地點]澎湖縣湖西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否
[履約地點]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07年9月11日至107年9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旅行業。需領有乙種(含)以上旅行社執照之業者。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所行政課領取。
2.專人領標者: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行政課領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0元。
2.郵遞領標者,書明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新台幣180元正)一併以掛號或快捷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所行政課領取。
3.專人領標者,逕向本所行政課領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7/08/02 08:2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