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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

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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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提醒駕駛人!不依規定駛入來車車道易發生交通事故
警察局 2019-05-21 1076
    依據警察局統計分析顯示,不依規定駛入來車車道行為是造成交通事故肇事主因之一,特別提醒駕駛人,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駛在該駕駛的車道,以維護他人及自身之行車安全。
    警察局表示,邇來發現少數機車駕駛人為圖一時方便,跨入對向車道行駛,尤其以中華路段(新村路口至大勇街口)最常發生。中華路是進出市區最主要幹道,目前更是本縣觀光旅遊旺季,人、車潮湧現,危險性相對較一般路段高,基此,警察局近日也特別製作宣導單針對機車駕駛朋友加強宣導,若違反規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另外,警察局也提醒駕駛朋友,降低行車速度可增加駕駛人之視野範圍、反應距離及空間,減少事故發生機率,及降低事故嚴重性,對行車安全很重要,所以籲請駕駛人確實減速慢行,維護行車安全。
  • 聯絡人:陳安隆
  • 聯絡電話:927-1839
  • 電子信箱:520209@ms1.phpb.gov.tw
最後更新日期: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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