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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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請印鑑證明登記應備證件?
- 發布日期:2011-12-14
- 發布單位: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 類 別:印鑑登記(證明)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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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親自申請
- 國民身分證正本
- 印鑑章
- 規費(1份新臺幣20元)
- 委託他人申請(須已申辦過印鑑登記,如果未申辦過印鑑登記,則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 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亦可簽名)
- 委託人印鑑章、委託書(當事人在國外委任辦理者,其委任書或授權書應經我駐外使領館之驗證始得辦理。提憑文件如係大陸地區製作,應在大陸當地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縣、市、區等涉臺公證處申請公證,並經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始予採認)及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居留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規費(1份新臺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