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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容器不算紙類 兩者要分開回收
環境保護局 2017-11-18 1723
    澎湖縣環保局提醒民眾,紙容器與紙類須分開回收,並遵循「清、拿、壓、沖、收」五步驟,首先要清除殘留液體或殘渣,若屬廚餘應將其倒入廚餘回收桶,接著拿出吸管及撕除封套,然後將容器略加清洗或擦拭並壓扁,最後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資源回收站或回收商回收。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使用超過50億個紙餐盒,平均每人用掉至少200個以上。廢紙餐具、廢鋁箔包、紙杯及紙盒(包)為環保署公告應回收「容器」項目,但民眾卻常常將紙餐盒誤丟為「紙類」,多年來經環保署統計其回收率僅約25%。

    為什麼紙容器不算紙類的?因為紙容器雖然以紙漿為原料,但在接觸食物與水的內部表面,通常塗有一層PE(聚乙烯)淋膜或鋁箔,以防止水、油滲漏,由於比起一般廢紙不容易清除、處理以及含長期不易腐化的成分,回收後有一定程序,而且須要較長的散漿時間及過濾處理,因此不能當成一般紙類回收。

    紙杯、紙餐盒和紙碗不是紙,更不是一般垃圾,從現在開始養成良好習慣,把紙類紙容器分開回收吧!
  • 電子信箱:fr75840@phepb.penghu.gov.tw
最後更新日期: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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